浏阳日报社社务公开
浏阳日报社新闻工作者十不准
- 一、不准发表或传播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 二、不准搞歪曲事实的新闻报道。
- 三、不准采取不道德手段进行采访报道和经营活动。
- 四、不准抄袭、剽窃他人劳动成果,挂名写稿、发稿。
- 五、不准利用采访报道之便或以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敲诈勒索。
- 六、不准利用新闻报道发泄私愤。
- 七、不准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
- 八、不准在新闻报道和涉外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密,损害国家尊严和中国新闻工作者的形象。
- 九、不准以任何理由将广告转化为新闻或以新闻为交易拉广告并从中谋私。
- 十、不准蓄意炒作,激化矛盾,发表低级庸俗的新闻作品。